示例
商品
每行一个商品,列顺序:品名、规格、产地、等级、计价单位、价格、原价(可空)、条码(可空)。可以直接从 Excel 选中这几列复制过来。
| 品名 | 规格 | 产地 | 等级 | 计价单位 | 价格 | 原价 | 条码 |
|---|
合规检查
检查依据
- 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第七条: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品名、价格和计价单位;同类商品因规格、产地、等级等不同而价格不同的,应当针对不同价格分别标示品名。
- 第九条:一般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,使用规范汉字。
- 第十六条:标明的被比较价格(如划线“原价”)应当真实准确,不高于本店本次比较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;与厂商建议零售价比较的,要标明是厂商建议零售价。
- 计价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:“斤”“两”属于市制单位,建议写作“元/500克”“元/千克”。
- 条码按 EAN-13 校验位规则检查,打印时生成标准条形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