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卖记录(同一只股票)示例
按成交日期填写。可以在券商 App 的“历史成交”或“对账单”里查到。
分红送转记录
在公司的“权益分派实施公告”里看股权登记日和“每 10 股派 X 元(含税)”。只算你在登记日收盘时持有的股份。
计算依据
- 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101号):持股 1 个月以内(含)股息红利全额计税,1 个月以上至 1 年(含)减按 50% 计税,超过 1 年暂免;税率 20%。所以实际税负是 20%、10%、0。
- 持股期限从买入之日算到卖出之日的前一天;卖出时按“先进先出”认定卖的是哪一笔,即先买的先卖(财税〔2012〕85号)。
- 派发红利时证券公司先不扣税,等你卖出时按持股期限算出应纳税额,从资金账户里扣收,这就是常说的“红利税补扣”。
- 送红股按股票面值(每股 1 元)计入股息红利所得;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征税。送转得到的股份跟原来那笔股份一起算持股时间。
-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同样适用差别化政策(财税〔2019〕78号)。港股通、境外股票和基金自身的分红不按这里的规则计算。
- 券商实际扣款可能因四舍五入、同一日多笔成交的处理顺序略有差别,以券商对账单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