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体户税费

个体户税费

个体工商户、小规模纳税人一年要交多少税:按季度判断增值税是否免征,附加税减半,经营所得个税按 200 万以内减半,一张表算清

每期销售额(元)示例

销售额包括开票和没开票的收入。“其中开专票”指开给对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,专票部分即使没超过起征线也要交税。

成本费用指进货、房租、水电、雇员工资等与经营有关的支出,要有发票或凭证。业主本人的工资不能算成本。

有工资的人,每年 6 万元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在工资里扣过,经营所得这里就不能再扣。

计算依据
  • 增值税: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9 号,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(按季度申报的季度 30 万元以下)免征增值税;适用 3% 征收率的减按 1% 征收。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。超过起征线的,全部销售额都要交税,不是只就超出的部分交。
  •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不能享受免征,要按开票金额交税(这里按 1% 计算)。
  • 附加税费:城市维护建设税 = 增值税 × 7%/5%/1%;教育费附加 3%、地方教育附加 2%。月销售额 10 万元(季度 30 万元)以下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(财税〔2016〕12 号)。个体工商户“六税两费”减半征收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,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)。
  •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:《个人所得税法》经营所得适用 5%~35%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。没有综合所得的,可减除费用 6 万元/年、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。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,超过的部分不减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,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)。减免税额 =(不超过 200 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 − 其他政策减免税额 × 不超过 200 万元部分 ÷ 应纳税所得额)× 50%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)。
  • 只适用查账征收。定期定额户按税务机关核定的金额缴纳;年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,都不在这里计算。实际申报以电子税务局为准。

增值税和附加税,逐期

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