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间示例
长、宽按房间净尺寸(米)。书桌、床头、操作台这种需要更亮的地方,单独加一行“书写阅读区”或“厨房操作台”,按那块区域的尺寸填,用台灯、灯带补光。
m
lm
lm/W
灯的包装上有“光通量 xxx lm”。常见:7 W 筒灯约 600 lm,24 W 吸顶灯约 2200 lm;LED 光效一般 80~110 lm/W。
计算依据
- 照度标准: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GB 50034—2013 表 5.2.1 住宅:起居室一般活动 100 lx、书写阅读 300 lx;卧室一般活动 75 lx、床头阅读 150 lx;餐厅 150 lx;厨房一般活动 100 lx、操作台 150 lx;卫生间 100 lx;电梯前厅 75 lx;走道楼梯间 50 lx;车库 30 lx;显色指数 Ra ≥ 80。阅读、书写宜用一般照明加局部照明(台灯)的混合照明。
- 流明数用利用系数法:需要光通量 = 照度 × 面积 ÷ (利用系数 × 维护系数)。维护系数按 0.8;利用系数按室形指数 RI = 长 × 宽 ÷ [灯到工作面高度 × (长 + 宽)] 取浅色房间吸顶灯的典型值,深色墙面、灯罩遮光多的要再多加 20%。
- 照明功率密度:GB 50034—2013 第 6.3.1 条,住宅每户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6.0 W/m²(目标值 5.0 W/m²),对应 100 lx 一档的房间。
- 色温:标准第 4.4.1 条把小于 3300 K 的暖色光用于卧室、客房这类场所;3300~5300 K 的中间色用于办公、阅读。卧室选 2700~3000 K、书房厨房选 4000 K 左右更舒服。儿童房、书桌选无频闪、蓝光危害 RG0 的灯。